

服务指南第一条 深圳方胜根据政府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。深圳地区社会保险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。深圳以外地区社会保险的项目、缴费基数、比例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标准执行。员工社会保险涉及的具体事宜由用工单位与深圳方胜协商确定。
第二条 员工除享受深圳方胜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外,根据用工单位和员工本人的意愿,可以购买深圳方胜商业补充医疗保险。
第三条 员工社会保险缴交标准根据深圳市社保规定执行,并按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;深圳以外的缴交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及当地的调整时间进行变更。
第四条 员工社会保险的扣款数额按第五章《工资管理》有关条款执行。
第五条 员工社会保险查询(深圳地区)
个人帐户查询可以拨打0755-96888或0755-12333热线电话查询或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进行查询。
第六条 深圳地区非深户员工退保或转保(深圳以外的地区按照当地政策办理)
1.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,由深圳方胜公司开具《离职证明》或《退保证明》;
2.员工本人持离职/退保/转保证明、本人身份证、本人社保卡到社保机构可办理退保或转保。
第七条 深圳地区员工社会保险享受待遇
1.养老保险: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,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;
2.医疗保险:员工综合医疗保险设立个人帐户,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;
3.失业保险:深圳户籍员工在失业后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;
4.生育保险:缴交生育保险的女员工,享受围产期检查、分娩住院、产后访视、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。
5.工伤保险:员工发生工伤,须用现金支付就诊费用,并在当日通报深圳方胜或用工单位。在员工被有权机关认定为工伤后,享受工伤医疗报销;在被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情况下,按规定可得到相应的补偿。
第八条 深圳以外的地区按照当地政策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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